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(教办学[2025]112号)》,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集团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(含专科、本科)。
二、评选比例
评选比例为2025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%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爱国情怀深厚。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信念坚定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学习成绩优异,自觉遵纪守法。勤奋好学、品学兼优,按时修完全部学业,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,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3.道德品质突出,素质能力过硬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热爱集体、乐于助人,主动参加老员工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二)优先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“文明员工”等荣誉称号;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。
2.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,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。
3.创新创业意识较强,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;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、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,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。
(三)直接推荐
在突发事件、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,可直接推荐,不占用学院2%的指标名额。
四、评选程序
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评选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 ”的原则,由班级推荐,院系负责审核把关,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,报员工处认定。
(一)评选流程
1.班级推荐。班级在本人申请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对照条件确定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。
2.学院审核。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,综合考察,确定推荐人选名单,并公示不少于5天。
3.学校认定。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,确定最终表彰名单。